2017-09-20 20:00

〔記者吳佳蓉/台北報導〕「佛教如來宗」信眾日前大手筆購入兩輛市值2000萬元勞斯萊斯名車,給創辦人「妙禪師父」代步,引發各界關注,並遭質疑是否有逃漏贈與稅。對此,台北國稅局表示,確實已接到檢舉案件,但檢舉事證不明、並未成案,將持續關注後續發展。台北國稅局官員說,有多人蒐集媒體報導內容向國稅局檢舉妙禪、佛教如來宗協會有逃漏稅之嫌,但檢舉內容多為媒體報導等公開資訊,沒有提出具體逃漏稅的事證,因此無法成案。官員表示,會持續關注事件發展,之後若有檢舉人提出具體逃漏稅證據,或可直接由媒體報導等公開資訊,明顯看出有逃漏稅的嫌疑,才會立案調查。據「佛教如來宗」官網聲明,兩輛勞斯萊斯名車是以「社團法人佛教如來宗如來實證協會」名義購買,屬協會資產,指定提供妙禪師父代步使用。對此,另一名財政部官員表示,若名車真屬協會資產,便不涉及贈與或對價移轉等課稅的問題,至於勞斯萊茲是屬公務或私人使用,不在租稅管轄範圍。官員解釋,並不熟悉此個案細節,單從稅法觀點來看,受否涉及贈與或其他稅負,需綜合考量受贈者身份及個案情形。舉例來說,若是一人無償贈與車輛給另一人,且年度贈與總額超過220萬元,贈與者便須負擔繳納贈與稅。若送車是作為某件事的報酬,因具有對價關係,車輛須視為被贈與人的年度所得,課徵所得稅。假設今天受贈者不是個人,而是財團法人組織或教育、文化、慈善機關團體,那就要看該團體是否符合「遺產及贈與稅法」中規定免稅標準,按規定,捐贈給登記為財團法人組織,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的教育、文化、公益、慈善、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,皆可免課贈與稅。不過,若捐贈給該機關團體的目的,是基於對價關係,如作為某次提供服務的報酬,那該筆捐贈金額將視為受贈機關的銷售收入,要依所得稅法規定,來判斷應稅、免稅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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